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多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关于做好201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地质灾害防治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长要做到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要把问题估计得更重一些,把工作做的更扎实一些;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根据责任制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情况,确定重点监测对象签订责任状;要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专人值班,加强监测,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从即日起至7月10日前,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包村到户,落实到人”的原则,逐村逐户地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并落实防灾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点、不漏一处。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一查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查原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有加剧的情况;三查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是否健全,各项防灾措施是否完善;四查监测信息网络是否建立健全,信息渠道是否畅通,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跟踪管理制度、日报制度、周报制度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执行情况;五查防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三、落实防灾措施
对一般隐患点,要组织群测群防;对险情重、危险性大的地灾隐患点,要强化监测,落实监测措施;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动态监控隐患点变化情况,努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立即落实防灾避险责任人、监测人,登记建卡,责任到人;要对危险性做出初步判断,编制防灾预案,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及时上报,确保一旦出现重大险情能立即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对市政府上年度安排搬迁治理规划的隐患点,要督促尽快落实搬迁任务。
(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要加强地灾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确保本辖区内每个隐患点都要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同时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的村民手中,让受威胁的群众知道灾害发生时的安全撤离路线,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
各单位在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切实安排好节假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能够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增强快速反映能力;要及时将雨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通知到村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以及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监测员,第一时间反馈灾(险)情信息。
请各国土资源所在
附:麻城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值班表
下载地址:http://www.mcgt.cn/uploads/soft/201104/1_281452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