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地质灾害“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在认真总结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0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一)地质灾害的防治情况
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和国土所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地质灾害隐患汛期排查、巡查和再排查,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91处(2009年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4处)。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程度的实际情况,市政府批准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
1、木子店镇龙门河村深沟塆28户整体搬迁,己搬迁20户,8户未落实;
2、木子店镇王家畈村张布塆30户整体搬迁,己搬迁26户,4户未落实;
3、木子店镇界岭村界岭塆4户整体搬迁,己搬迁4户;
4、张家畈镇余家河村滚瓜地塆31户整体搬迁,己搬迁26户,5户未落实。
(二)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1、2月8号,福田河镇大旗山水库南干渠(福田河镇土门村)渡槽基脚边缘发生崩塌,该渡槽于1972年建成,总跨度
2、3月3号,福田河镇大旗山村十五组(福田河大旗山村大旗山湾至大旗山水库公路边)发生岩石崩塌,崩塌岩石体积约1000立方米,阻断交通,周边8个行政村(9000余人)出行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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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问题
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乡镇、个别单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二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难度大,争取名额有限,需要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专项经费;三是防灾工作的硬件设施滞后;四是基层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防灾意识仍需加强。
二、2011年汛期降水趋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一)重点发灾区域预测
我市是地质灾害较易发生地区,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经常发生,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形成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麻东、麻北的山区,主要有木子店镇、张家畈镇、三河口镇、福田河镇、黄土岗镇、乘马岗镇、顺河镇、龟山乡、盐田河镇、夫子河镇、白果镇、龙池桥办、南湖办、中驿镇等。重点地段为:乘马岗镇列宁小学滑坡;夫子河镇卢柴坳小学山体滑坡;夫子河镇下百米山体滑坡;张家畈镇安子口崩塌;张家畈镇余家河村滚瓜地岩石崩塌;张家畈镇方菇洞村岩石崩塌;顺河镇顺河集村胡家垸滑坡;白果镇木牌楼村赵家垸岸崩;黄土岗镇三排头村滑坡等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主要发灾时段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和有关资料反映,结合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分析,2011年全市主要发灾时段为5-10月,其中6月下旬至7月下旬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大面积、长时间、集中性降雨,是导致地质灾害产生的主要诱因。因此,在强降水时期,特别是小时降雨量达到
三、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对措施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责任重如山,事关百姓安危。要认真扎实地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 加强领导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序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各乡镇一把手为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在市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组建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具体负责本辖区防灾救灾中的日常事务,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汇报;在防灾救灾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积极抢险救灾。
(二)加强宣传培训
各乡镇必须加大地质灾害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等防御能力。要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预警人员等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三)加强制度建设
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速报制度、应急调查制度”等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暴雨、大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实行24小时监测,要确保信息通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要准确及时。
(四)明确防灾责任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防汛防灾的有关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灾和应急抢险工作。各乡镇要加倍警惕,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层层签订防灾责任状,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做好地质灾害的严密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地质灾害时,应服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调度,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五)加强督促检查
市政府将在汛期前、中、后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主要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放情况,各隐患点监测人、责任人、临灾预警信号发布人落实情况,汛期24小时值班记录情况以及隐患点搬迁工作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