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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项目支出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1-03-10 09:41来源:财务科 作者:刘辉 点击:
局属各单位: 请于 3 月 16 日前 ,将本单位 2011 年度的项目支出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到局财务科,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出的申报范围: 1 、基本建设支出,包括房屋建设、维修和改
  

 

局属各单位:

请于316日前,将本单位2011年度的项目支出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到局财务科,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出的申报范围:

1、基本建设支出,包括房屋建设、维修和改造支出;

2、设备采购支出,属固定资产类型的设备购置支出;

3、专项业务支出,开展各类专项业务发生的直接支出;

4、其他项目支出,筹办大型会议和活动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的申报要求:

1、项目支出申报必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量体裁衣;

2、必须明确具体的支出项目,并提出申报的理由;

3、必须附有明细的预算资料,包括量和价等详细情况;

    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计划》经局财务科整理、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编入国土系统2011年度部门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下达预算之后实施。

             相关材料可以上报财务科邮箱:mcgtcw888168@163.com

 

                                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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