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资源所、黄金桥分局:
根据《麻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麻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办法>和<麻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麻土资文〔2011〕6号)文件的要求,市局将于3月底前对各单位2011年第一季度开展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要求各单位按季度形成本辖区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情况的书面分析报告。
检查严格按照《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考核表》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逐项打分,打分结果与市局抽查情况对照后进行综合评分,各单位的综合评分结果将在全局通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应得分 实得分 纳入目标 管理 重视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将巡查工作纳入年度国土资源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定月巡查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未实行目标管理的扣6分,未制定月巡查工作计划的,扣4分。 10分 落实巡查 制度 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执行巡查责任制,落实巡查区域及巡查责任人。巡查责任制不落实的扣10分;未按规定落实具体巡查责任人的扣5分,未按规定划分三级巡查责任区域的扣5分。 20分 巡查保障 将执法监察巡查装备及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巡查工作保障有力。巡查办案经费未纳入预算的扣4分;未配备巡查车辆的扣3分;未配备巡查必备器材(如照相机、计算机等)的扣3分。 10分 巡查频率 未按确定的巡查区域等级和规定的巡查频率进行巡查的,少一次扣1分;未按规定在多发时段及高发区加大巡查频率的,扣2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未按规定对巡查责任主体的巡查效果进行定期(每月1次)抽查的,少一次扣1分。 20分 巡查效果 巡查必须全覆盖,实行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未报告的各扣2分;对违法行为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未及时制止但经补救没有形成违法后果的扣1分,形成违法后果的扣2分;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导致违法后果并未及时报告和查处的,每项扣5分。确保案件查处率达95%以上,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未达到的各扣3分。 20分 巡查台账 巡查台账20分:巡查台账规范,内容记录详实,按时每周上报巡查情况,每月上报巡查形势分析材料。台账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有违法行为的注明违法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基本内容。未建立巡查台账的扣5分,台账登记内容不全的扣8分,未按时上报巡查情况、巡查形势分析材料的,每缺少一次扣1分。 20分